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浏览数:12514

一、为什么要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国家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许可管理(专门的武器装备科学研究活动除外)。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不得从事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经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除外)。

二、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4、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5、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6、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7、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三、咨询服务内容

1、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认证需具备的条件,以及对照审查的十一个方面进行诊断,调查单位目前情况,确立职责和分工;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认证相关法规、办法、实施细则、审查标准等的培训;

3、逐项落实标准、指导实施、资料整理;

4、组织内部审核,对照审查标准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

5、配合迎接现场审查;

6、指导完成审查提出的问题项的整改。

服务热线:

1561839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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