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承制单位资格浏览数:12514

一、什么是装备承制单位?

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试验和技术服务任务的单位。

二、装备承制单位分类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实行分类审查制度,分为A、B两类装备承制单位。A类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制军队专用装备的单位;B类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制军选民用产品的单位。

三、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

2、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技术文件;

3、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

4、资金运营状况良好,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履约信用;

6、建立健全保密组织和保密管理制度,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保密资格或保密条件;

7、满足军方的其他有关要求。

四、咨询服务内容

1、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等标准、条例、法规的培训;

2、按照《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实施细则》的要求,分别对“法人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质量管理”等七个方面文件准备进行指导;

3、指导、协助编制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有关的管理制度;

4、指导、协助《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填报;

5、对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给予指导、建议和帮助。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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